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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先温泉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巩乃斯阿尔先沟,该项目由新疆阿尔先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为了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充分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尽量避免和减缓项目的不良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已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2006年3月18日开始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对阿尔先温泉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阿尔先温泉旅游开发建设项目
2.工程概要
阿尔先温泉旅游服务开发建设项目是在《阿尔先温泉度假村控制性规划》基础上提出的,项目由新疆阿尔先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新建五星级宾馆,总建筑面积为13319平方米,框架结构十一层;洗浴康疗服务中心5070平方米,洗浴池1200平方米,漂流占用河道58500平方米,路灯和景观灯27800米,道路84000平米以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的完成对阿尔先温泉资源优势体现、整体服务功能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等,都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工程在建设和运营期间,也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直接、间接的影响。如:道路施工产生的扬尘、对项目区地表水体的影响、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在工程的建设及运营期间,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可将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减小至最低。
项目总投资17184.645万元,全部由新疆阿尔先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解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一)施工期
主要表现在道路工程、土建工程的修筑等对建设项目所在区周围土壤环境的扰动和堆积压盖;项目区施工区内内草地、树木的减少;土石方开挖、平整土地、弃土、建材装卸、车辆行驶等作业产生的施工扬尘;各种机械设备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施工开挖产生的弃土以及部分生活垃圾。以上若处理不当会严重影响和污染工程建设区的环境质量。
(二)运营期
生态环境:旅游期游人践踏、辗压土壤将形成裸地,破坏其表层结构,从而引起水土流失,加剧土壤侵蚀,造成土壤肥力下降,生产力降低。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环境空气:排水工程、旅游厕所工程及垃圾回收处理工程等环节产生的恶臭,停车场工程产生的汽车尾气等可能对区域大气造成影响。
环境噪声:旅游区停车场噪声和污水处理站运行噪声,可能对区域声环境造成影响。
水环境:夏季旅游季节产生生活污水,如果处理不当,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如处理不当会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一)施工期
环境空气:项目设计沥青拌和站和施工料场均远离环境敏感区,距敏感区上风向距离>1000m;下风向距离>500m。粉状材料如水泥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堆放应有篷布遮盖。对开挖土方临时堆存处采取洒水或采用绿色覆盖网进行覆盖,防止扬尘产生。
水环境:为确保不影响沿线地表水的水质,施工期的沥青拌合站、预制场应在在距地表水较远处(至少在500m以上),以免造成施工废水、废料对水质的影响。
声环境:施工期应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严禁23:00~次日8:00施工,对施工人员采取一定的降噪防护措施;施工车辆在景区段限速行使。
固体废物:在道路施工弃土处置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拉出景区处理,禁止购置景区内牧民草场进行填埋。
生态环境:挖掘的土方合理堆放,及时回填,及时恢复挖方段的植被覆盖。
(二)运营期
环境空气: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是汽车尾气污染。在5~10月份左右为旅游季节高峰时期,随着旅游量的加大车流量也会增加,因此本次评价建议加强对旅游车辆的管理。禁止运输渣土、垃圾等的车辆无遮盖上路,加强道路车辆监督,禁止高污染机动车辆上路。保持道路畅通,减少塞车现象发生。
水环境:项目产生的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的污水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浇灌草场。
声环境:建设单位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的安放位置,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处理措施,则污水处理站建成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固体废物:垃圾清运过程汇中,应先进行垃圾的回收利用,能回收利用的全部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再进行填埋处理。
生态环境:继续进行植被恢复治理工作,并在道路沿线进行植被的绿化美化工作。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阿尔先温泉旅游服务开发项目,建设符合阿尔先温泉度假村总体规划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通过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如能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保证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保措施,实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合理化建议;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咨询,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其它补充信息。联络地址见下文。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写信、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阿尔先旅游服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
邮编:841000 联系人:任庆昶 联系电话:13899082655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大兴区地盛南街
邮编:100000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13669917410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附件::环评报告书简本.pdf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